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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获市中院改判

杨许梓、林南妃

案例亮点

本案是房地产逾期交房违约金纠纷中二审成功翻盘的典型案例,A 公司一审因法院认定逾期交房期间为 145 天败诉,辩护律师二审中精准挖掘对方提交的《房屋查验登记表》反证价值,结合买受人自认已收到交房通知的庭审陈述,成功论证房屋 2017 年 10 月 26 日已达交付条件、买受人所提问题属保修范畴而非拒收理由;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,将逾期交房期间改判为 56 天,大幅减少 A 公司违约金负担;案件彰显了律师 “反向利用对方证据 + 聚焦核心争议焦点” 的专业辩护思路,为开发商应对同类逾期交房纠纷提供了高效务实的诉讼参考。

代理律师

杨许梓、林南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