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村振兴法律服务
某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
律师姓名
案例亮点
本案系乡村振兴背景下土地流转典型案例,某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某农业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协议,约定将 1200 亩集体土地流转给公司发展现代农业,后公司拖欠流转费 280 万元,且擅自改变土地用途。代理律师代表村集体提起诉讼,主张公司违约,要求解除合同、支付拖欠流转费及违约金,并恢复土地原状。通过举证土地流转协议、付款记录、土地用途变更证据,成功推动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,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320 万元,维护了农村集体土地权益,为乡村土地流转合规化提供了司法保障。
案例详情
2020 年,某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某农业公司签订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》,约定将村集体 1200 亩耕地流转给农业公司发展有机种植、农产品加工等现代农业项目,流转期限 10 年,每年流转费 280 万元,按年支付。协议明确约定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。2022 年起,农业公司以经营亏损为由,拖欠 2022-2023 年度流转费共计 280 万元,且村集体发现公司擅自将其中 300 亩土地用于建设仓库及员工宿舍,改变了土地农业用途。村集体多次协商无果,委托田芳律师提起诉讼,要求解除合同、支付拖欠流转费 280 万元、支付违约金 40 万元,并恢复土地原状。案件核心难点在于:一是土地流转费的支付义务认定;二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约责任;三是合同解除后的土地恢复原状义务。代理律师团队制定诉讼策略:1. 违约事实举证,提交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》,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;提交银行转账记录,证明公司仅支付 2020-2021 年度流转费,拖欠 2022-2023 年度费用;提交现场照片、卫星影像图、自然资源部门证明,证明公司擅自改变 300 亩土地用途,违反协议约定;2. 合同解除主张,依据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》及协议约定,公司拖欠流转费超过 6 个月,且擅自改变土地用途,构成根本违约,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;3. 损失赔偿计算,主张公司支付拖欠流转费 280 万元,按协议约定的 “未付款金额 15%” 支付违约金 40 万元,同时承担土地恢复原状的费用;4. 集体利益维护,强调农村集体土地是村集体成员的重要财产权益,公司的违约行为不仅损害村集体利益,还影响村民分红及农村经济发展。法院审理后采纳全部代理意见,认定农业公司构成根本违约,判决解除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》,农业公司支付拖欠流转费 280 万元、违约金 40 万元,共计 320 万元,并在 3 个月内恢复土地农业用途。判决生效后,律师申请强制执行,农业公司全额支付款项,并完成土地恢复原状工作。该案的判决,有力维护了农村集体土地权益,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行为,为乡村振兴中的土地资源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。
